近日,衡阳市石鼓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湖南福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督抽查时,发现房某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依法对其给予处罚人民币100元的行政处罚。

大队消防执法人员在对位于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云升路11号控制楼201室的湖南福邦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员工房某在甲类仓库内使用明火作业时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消防执法人员当即叫停违规作业,向房某及单位负责人严肃说明违规动火作业极易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并现场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石鼓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给予房某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单位立即整改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通讯员:夏可 二审:李博阳 三审:谭双源)
责编:罗洋
来源:石鼓区消防救援大队
谢海蓉调度合江街道城市更新提质改造工作
一刻也不放松!石鼓区召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调度会

石鼓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赵波现场调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谢海蓉参加区委办党支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研讨会
石鼓区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
把实绩真正写进群众心里!石鼓区举办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任职暨驻村工作队履职能力提升培训
凝聚共识谋发展,石鼓区召开发展战略、功能定位及发展重心座谈会
下载APP
分享到